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录入工作的安排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提升学校对学生服务的质量,方便学生在考试之后能及时打印成绩单并了解学业进度,学校根据惯例将全校本科课程成绩分两次组织录入系统。第一次录入前八周结课的课程成绩,第二次录入其他周次结课的所有课程成绩,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学院录课程成绩相关系数
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4日,请各教学单位积极联系课程组负责人,结合课程实际教学计划,按相关管理规定合理设置课程成绩系数并认真录入系统。具体系统操作见附件一和附件二。注意:
1.在此期间请各学院录入本学期所有课程的系数包括后八周及其他周次的课程,之后不再单独组织录入课程系数。
2.同一课程不同课堂原则上应设置相同的平时成绩系数,国际班除外。
3.百分制课程(见附件三)原则上需录平时成绩系数,非百分制课程不录平时成绩系数。
二、录前八周结课课程成绩
具体前八周课程见附件四。
1.需录平时成绩的课程,系统开放时间安排如下:
录平时成绩:2019年10月28日上午09:00至11月8日上午09:00。
录结课考试成绩,系统总体开放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上午09:00至11月15日上午09:00。各门课程提交成绩的时间需根据考核日期及课程性质(是否全校大面积公共课)计算截止日期并在截止日期内提交成绩。具体要求见下文“成绩管理相关规定”。
2.只需录入总成绩的课程,系统总体开放时间安排如下:
2019年10月28日上午09:00至11月11日上午09:00。
三、录其他周次结课的课程成绩
1.需录平时成绩的课程,系统开放时间安排如下:
录平时成绩:2019年12月23日上午09:00至2020年1月3日上午09:00。
录结课考试成绩,系统总体开放时间为:2020年1月6日上午09:00至1月15日上午09:00。 具体要求见下文“成绩管理相关规定”。
2.只需录入总成绩的课程,系统总体开放时间安排如下:
2019年12月23日上午09:00至2020年1月15日上午09:00。
四、成绩管理相关规定
1.《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条例(试行)》第八十五条规定:“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公平、公正判卷,鼓励使用网上阅卷等新技术方法判卷,各学院教学科应督促任课教师按时评定成绩并录入教务系统。全校大面积公共基础课应在课程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其他课程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评定,认真仔细核对后提交至教务系统,并打印成绩单和成绩分析表。因未按时完成成绩评定和录入,对教学相关工作造成影响的,认定为教学事故,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本科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各门课程提交成绩的截止日期需根据考核日期及课程性质(是否全校大面积公共课)计算并在截止日期内提交成绩,请学院合理安排考核时间。
2.《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条例(试行)》第八十六条规定:“学生对考核课程成绩有异议,须及时主动联系任课教师或开课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学院教学科)核查成绩,且在下一学期开学一周内(补考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成绩核查。超过规定期限,不再受理核查”。
3.《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条例(试行)》第八十七条规定:“经核查,确系教师漏评及统分错误应当更正成绩且情节较轻的,须经课程开课单位主管教学领导审核同意后,由任课教师在考核材料(试卷、作业等)和原始成绩单上更正并签字,填写《教师更改成绩申请表》并准备充分的支撑材料。教学管理人员在第一周内(补考需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统一汇总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修正录入。逾期或所提供支撑材料存疑、不充分,一律不予更改。经核查试卷,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可认定为教学事故,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本科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做好后续处理”。
成绩是学生的根本利益,涉及学生评优、评先、保研等各项竞争性排名,更是确定学生是否需要学警、留级、退学等学籍处理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重视成绩管理工作,对师生做好成绩管理相关培训。由于成绩涉及教务环节较多,影响面较广,请各学院统筹成绩管理工作,做到工作流程规范,关键节点监控,出现问题及时沟通,避免出现相关教学事故。请各学院在提交成绩的各阶段使用教务系统查询(见附件五),督促课程录入进度,并根据本学院历年录成绩的特点做好院内协调,确保能够及时、准确、规范地完成课程成绩录入工作。
教务处
2019年9月20日